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闽经普办〔2008〕18号
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直各有关部门及各主要新闻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闽政〔2007〕36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我省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08〕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面调查了解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对于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掌握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情况,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的几年来,我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继续快速推进,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发生了新的很大变化。在新形势下,及时、准确地摸清我省境内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众多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难度很大。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2008年12月31日仅剩不到6个月时间,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做好调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十分艰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级普查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的义务宣传动员工作。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属于政府行为。各级普查机构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及早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整个宣传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增强针对性,要着力在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要着力在促进部门协同作战、地方分级负责上下功夫。要结合各地不同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点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12月31日之前)。这一阶段,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为主线,主要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知识、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通过宣传,增强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支持经济普查,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广大普查人员自觉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其中,8月底前还要宣传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使全部普查对象充分认识建立统计台账和能源消费台账的必要性,自觉做好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以提高普查源头数据的质量;9至11月份,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等,确保单位不重不漏;12月定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掀起一个宣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高潮,为普查登记奠定良好基础。
(二)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9月)。这一阶段的宣传要围绕《福建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实施,使广大的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配合普查员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重点是宣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尤其是要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同时,还要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也要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顺利推进普查登记。
(三)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这一阶段的宣传主要围绕普查结果进行,重点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用数据说话,广泛宣传我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行各业、各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省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
三、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配合各级普查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并组织和督促各类新闻单位进行宣传,确保各阶段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的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和沟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使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到全社会和每个普查对象。
各主要新闻单位要认真配合,精心策划,早做准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在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上,要讲究实效,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结合地方特点,采取人们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
附件:1.省直主要媒体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安排
2.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省直主要媒体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安排
| 媒体类型 |
时间安排 |
宣传内容 |
负责单位 |
| 报刊 |
2008年7—11月 |
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4部委《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等。 |
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 |
| 2008年12月 |
开辟经济普查专栏,发表关于经济普查的社论或评论员文章,刊登经济普查标准时点倒计时。 |
| 2008年12月31日 |
发表《致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
| 2009年1—9月 |
刊登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宣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报道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审核、报送工作情况。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
| 2009年10月—2010年 |
发表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用数据说话,广泛宣传我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行各业、各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省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 |
| 广播 |
2008年7—11月 |
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4部委《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等。在相关栏目播发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开辟经济普查知识专题讲座。 |
福建人民广播电台 |
| 2008年12月 |
在省电台综合频道、经济频道、交通频道、都市频道播发标语口号和广告词,其中综合频道在早间新闻节目前播发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对省经普办领导进行访谈,并开辟各行各业谈经济普查专题节目。在12月31日播发《致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
| 2009年1—9月 |
继续在相关栏目播发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宣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报道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审核、报送工作情况。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
| 2009年10月―2010年 |
发表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用数据说话,广泛宣传我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行各业、各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省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 |
| 电视 |
2008年7—11月 |
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4部委《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等。单位清查摸底期间,在《福建新闻联播》、《东南卫视新闻》等节目前播发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公共频道、经济频道开辟经济普查知识专题讲座。 |
福建电视台东南电视台 |
| 2008年12月 |
在黄金时段连续播发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广告词及宣传片。《新闻启示录》、《财富论坛》等栏目对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进行访谈。举办经济普查电视知识竞赛专场。 |
| 2009年1—9月 |
继续在黄金时段播发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广告词及宣传片。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宣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报道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审核、报送工作情况。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
| 2009年10月―2010年 |
发表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用数据说话,广泛宣传我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行各业、各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省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 |
| 网络 |
2008年7月―2010年 |
依托福建省统计局外网建立经济普查网页,并和东南新闻网、福建热线等主流网站链接。宣传经济普查知识、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 |
经普办和有关部门 |
| 户外宣传 |
2008年7月―2009年9月 |
分批推出经济普查户外宣传广告和宣传画等。在城市主要街道、车站、机场、码头和农村、集镇、主要交通路口设立大型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牌、宣传栏、宣传窗,张贴宣传画;在火车、公共汽车、商场和银行、邮电等经营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 |
有关部门和经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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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
一、标语口号
1、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全力搞好经济普查
2、认真搞好经济普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真实反映经济全貌
4、搞好经济普查 服务海西建设
5、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6、如实申报经济普查资料是企业和单位应尽的义务
7、认真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
8、认真搞好经济普查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9、搞好经济普查 掌握国情国力 服务经济建设 促进社会发展
10、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通力协作 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11、全国统一领导 部门分工协作 地方分级负责 各方共同参与 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二、广告词
1、经济普查 以实为本
2、经济普查 利国利民
3、关注经济普查 了解中国经济
4、经济普查 需要您的配合与支持
5、经济普查 了解昨天 把握今天 创造明天
6、经济普查 盘点过去 把握现在 指点未来
7、经济普查 求真求实求发展
把脉经济 利国利民利未来
8、你有责 我有责 经济普查人人有责
你出力 我出力 经济普查人人出力
9、今天你为国家提供可靠的普查资料 明天国家为你制定正确的发展规划
10、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11、《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12、《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