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统计局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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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7 16:0 

文件

2007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现将我市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对象区分
  1、必须参加考试人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部分科目免考人员: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
  3、免考人员: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二、报名办法
  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一份,并持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具备部分科目免考的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四辖区人员统一到市统计普查中心报名,同安区和翔安区人员到所在辖区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6月18日一7月15日
  2、报名地点:
 单位   电话   地址 
 同安区统计局   7022920   同安区政府大楼四楼统计科 
 翔安区统计局   7889393   新区政府二号楼404室 
 市统计普查中心   5054302   禾祥东路29-33号2楼统计普查中心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2007年9月16日(星期天)
  上午: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收费标准:按厦价[1999]费字185号规定收取:27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