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备案
1、建设单位携带项目立项批文或项目开工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到投资处进行开工统计登记。 2、投资处对所带文件验明后,由建设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一式三份。网上下载 3、投资处验收盖章后,一份由统计部门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作办理施工许可证凭证。 4、建设单位办理开工登记后,同时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任务。
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备案办理地点: 厦门市统计局 地点: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4楼1423室 联系电话:505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