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概况

 

2001年,厦门市精神文明工作以全面落实《厦门市2001年群众性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为重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 定、提高市民 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一、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深入

认真学习宣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七一”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 神,全市335个党委(党组、总支)中心组,健全和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上党 课、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制度,全年集中学习4 200场(次),各级领导干部撰写论文 、学习心得400余篇,为基层上党课、学习辅导3 000场(次)。在全省率先成立“七一”讲 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推动全市理论武装工作进基层。全市 农村广泛开展了“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推动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理论研究不 断深入,先后举办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0周年回顾与展望为主 题的理论研讨会,收到了论文130多篇,召开了厦门市第五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评 选出一、二、三等优秀论文34篇。理论武装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 ,促进全市人民认识上的统一。

二、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加强

厦门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思 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了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了思想教育工作机制。全 市以建党80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0周年为契机,在干部群众中开展“解放思想、实事求 是,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 献”的教育。建立健全了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信息舆情分析报告制 度,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了爱国主义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厦 门华侨博物院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安大嶝岛战地观光园教育基地 建成,重建了开元区“英雄小八路纪念馆”。继续开展揭批李洪志邪教的斗争,市委宣传部 、文明办、610办、公安局、司法局、科协等6个单位联合举办了“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大 型图片展,市区展出了21天,组织了15个专场,岛外巡回展览一个月,全市参观人数达到5 .8 万人次。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里举办了学习《纲要》专题报告 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做好《纲要》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组织编 写了《厦门市公民道德建设读本》,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厦门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 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市委宣传部印发了3万份《纲要》学习宣传材料,组织10个宣 传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市委讲师团编写了“以德治国”学习问答辅导材料1万多份,并深 入基层宣讲。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继续宣传实施《市民文明公约》和 “十不准”规范的同时,针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信用方面的问题,在机关、执法、涉台 涉外、卫生、旅游、商贸、交通等行业组织开展了“诚实守信”教育竞赛活动,市文明委召 开了活动动员会,市文明办编印了《诚实守信教育宣传手册》42万册,厦门日报、厦门晚 报、厦门商报、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和《海峡导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了“诚实守信大家谈 ”专栏等,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了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

一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在南京召开的社区工作座谈会和《 福建省城市社区工作纲要》的精神,先后制定了《厦门市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 意见》和《厦门市“十五”期间创建文明安全社区活动规划》,明确提出到2005年把全 市社区基本建成文明社区的目标。在实际工作中从具体问题抓起,突出抓好文明社区“十个 一”创建活动,即:一个优秀理事会,一个人民满意的派出所,一个社区就业指导中心,一 个高标准科普画廊,一个集读书、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社区文体活动场所,一个社区卫生医 疗站,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的社区治安防患队伍,一支责任心强的社区保洁队伍,一支社区 服务志愿者队伍,一个较完善的社区服务网络。并广泛开展了创建“无吸毒社区”、“无毒 害社区”等专项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社区的创建工作,湖里区的吕岭社区被命名为 “全国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二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继续在32个行业、78个示 范点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考评、检查、评 比制度。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竞赛活动,市里成立了活动协调小组, 制定了活动意见,开展了评选文明旅游“六个一”活动,即:一批文明导游员,一批文明旅 行社,一批文明旅游宾馆、酒店,一批文明旅游景点,一批文明旅游服务车辆,一批文明旅 游公厕。市文明委聘请的18位文明行业考评员每月4天对参赛行业、示范点进行明察暗访, 市文明办每月听取一次考评情况分析,及时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指导行业创建工作。三是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制定了《厦门市“十五”期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在指导思想上确立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在具体工作上,突出抓好以 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市文明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意见》, 召开了“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杏林区开展城乡共建的经验 ,全市已有119个市、区直机关各类先进单位与79个行政村开展结对共建,力争3年后全市城 乡结对共建全面覆盖。四是进一步深化军民共建活动。全市军民共建单位共有498对,为了 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军民共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军地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加强了 军民共建活动的组织、协调,2001年,驻厦部队首次参与地方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先进工 作者的评选活动,评出了20个文明单位、18户文明家庭、29名先进工作者。群众性精神文明 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地提高了各项活动的创建水平。

2001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命名表彰会, 命名表彰了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一级达标区6个,一级达标系统5个,一级达标行业13个,二 级达标区1个,二级达标系统2个,二级达标行业5个,先进系统3个,专业性文明系统2个, 文明单位104个,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41对,市直机关与居委会共建先进单位10对,文明行 业先进单位6个,行业窗口示范先进单位9个,文明村镇7个,文明安全片区40个,三优街5条 ,文明家庭116户,第四届文明市(村)民标兵10名、文明市(村)民60名,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工作者122名,“‘满意服务’先进个人”28名,经复查审核,保留了一批上一届精神 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理论调研

2001年,围绕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一是积极配合做好中央文明办、省政协、省文明委、 省委办公厅、省委文明办、省文化厅等7个部门组织来厦进行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调研活动。 二是由市政协牵头,组织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管理体制等专题调研。三是 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机制、投入机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 、政治多极化、信息网络化发展要求等课题的调研。四是筹备召开了厦门市第五届精神文明 建设理论研讨会,并推荐一批优秀论文参加全省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获二等奖 2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2篇。五是筹备召开了“福建·厦门与西部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交流会”,邀请到西部地区10个省(区)34位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来厦交流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经验,探讨新时期东、西部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

五、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办实事项目

2001年初,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文明委确定了建立社区(村)图书联动 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图书阵地的作用,把书库盘活;每个街道(镇)完善一所“市(村)民 教育中心”;在10个省级“精品”村中完善农村精神文明活动中心的建设;继续创建10条“ 文明畅通街路”、10条“文明公交线路”、10个“文明工地”、10个“文明市场”;为部分 社区配备健身活动器材;继续开展创建中山路等7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路)活动 ;继续创建一批高标准文明小区和文明新村;在城区开展全面清理乱张贴的专项整治;在全 市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六个一”活动,邀请西部地区文明办干部来厦研讨精神文明建 设,并对在厦大就学的5位西部贫困大学生给予资助。年终经过验收评比,各承办单位均按 责任书要求抓落实。

六、不断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一是召开了市文明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近年来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 同志对厦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文明办领导、省委领导关于厦门精神文 明建设的讲话。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讨论通过了《厦门市“十五” 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二是认真制定了《厦门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由市委批准下发。同时按规划内容对《规划》进行了任务分解。三是加强了精神文明工作 队伍建设,市文明办领导班子进行了“三讲”教育“回头看”。通过“三讲”教育文件的学 习,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 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厦门市文明办 林忠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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