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 期间,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厦门市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政策措施,商品供应充足,保证了居民多样性的消费需求,商品价格的稳定与质量的提高,为消费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对保持消费品市场稳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十一五”时期,厦门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出总量迅速扩张、消费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
一、商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消费品市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随着全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都逐渐走出了小规模、单一店面的经营业态,呈现出规模化、连锁化的现代商业企业特征。企业规模的扩大,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消费。单位规模达到国家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2010年末,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达到1233个,比2006年末增长39.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93个,比 2006年末增长68.3%。2010年厦门市居民人均消费品零售额为19405.8元,比2006年的14705.8元提高32%,五年间人均每年净增加消费品零售额1175元。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消费品市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6年的34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85亿元,增长99.7%,年均增长18.9%,我市消费品市场步入了快速发展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增长较快的期间之一。“六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33.3%,“七五”期间增长24.2%,“八五”期间增长26.4%,“九五”期间增长11.9%,“十五”期间增长15.4%。与“九五”和“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分别加快了7和3.5个百分点,表明我市消费品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二、促消费政策措施成效显著,市场调控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尤其是2008年以来,为应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大范围、强力度出台了扩大消费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抓住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的有利时机,以耐用消费品为切入点,实施了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直接促进消费的政策,挖掘消费潜力,促进了城乡消费持续较快增长。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是运用财政补贴手段刺激消费的一个创举,不仅扩大了即期消费,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还带动了家电、汽车流通服务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
(一)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带动了农村消费。家电、汽车下乡等优惠政策促进了农民对这些商品的消费需求,增加了相关商品的消费量。据商务局统计,截至2010年底,厦门市家电下乡达9.76万台,销售额达2.35亿元;事实证明,家电下乡既是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也是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的重要举措。家电等商品下乡政策在短时间内,已使很多农户从中受益;同时,这些家电等商品的销售也对活跃农村消费品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真正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增长的效果。
(二)大力实施汽车、家电等以旧换新政策,拉动了城市消费。截至2010年底,全市家电以旧换新累计共销售8万台,销售额达3198万元;汽车以旧换新共淘汰老旧汽车2732辆,累计补贴3720.7万元。鼓励家电、汽车等以旧换新,促进了营销、物流、售后服务等销售网络的发展,加快了更新换代速度和相关行业的发展,直接促进了居民消费。
三、批零贸易业态呈现多样化,连锁商业蓬勃发展
“十一五”时期以来,厦门市批零贸易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已形成了一个以大型综合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和各具特色的专业商店的新格局。以零售为主的一批大中型企业集团,以联合、兼并、连锁、特许连锁等形式,实现了低成本的规模扩张,增强了市场的竞争实力。超级市场、仓储式商场,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专卖)店等新型业态,均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十一五”时期全市批发零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973.82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119.7%,年均增长21.7%。
到2010年,厦门市209家限额以上有店铺零售贸易企业中,专业店为76家,专卖店80家,零售业完成零售额343.89亿元,占批发零售业零售总额的89.3%。超级市场、连锁商店和专业(专卖)店销售额增长较快,在零售业的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尤其是连锁商业发展迅速,至2010年底,厦门市有限额以上连锁总店(商业、餐饮业)45个,连锁门店1347个;平均每个连锁店拥有门店近30个;营业面积53.82万平方米,平均每个门店面积399.56平方米;从业人员1.9万人;实现零售额96.15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连锁商业覆盖的领域和范围已拓展到图书、营养品、药品、家电、手机、电脑、珠宝首饰等行业,大型连锁超市已成为城市居民购买食品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的主要场所。与此同时,倍顺等一些中小型超市、便民店、仓储销售、折扣店等也开始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逐步向规模、规范化方向发展,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城郊,遍及社区,大、中、小结合,功能互补,点面结合的商贸网络,商品流通的速度和效率大大加快。乐购、大润发等一批国内知名的零售企业相继入驻厦门,也给我市消费品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四、市场体系日趋完善,龙头作用明显
“十一五”时期,厦门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生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并重发展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商品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积聚效应,逐步走向规模化、专业化。交易市场的主体也日趋多元化,市场投资主体在经营方式、营业理念、经营手段等方面各具特色,为交易市场的竞争、活跃与繁荣创造了条件。一批农产品、果蔬、建材、电子、家居等大型商业专业市场不断涌现,闽南果蔬批发市场、江头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埔水果批发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江头建材市场等交易市场投入使用,商品流通总规模稳固扩大,成交额逐年增长。至2010年底,厦门市年成交额亿元以上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共有19个,市场营业面积38.17万平方米;市场经营摊位总数达6114个。全年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实现商品成交额135.14亿元,其中批发市场成交额62.67亿元,零售市场成交额72.47亿元。批发市场平均摊位年成交额419.47万元;零售市场平均摊位成交额156.86万元。这些商品市场极大丰富了居民生活,带动了商业地带的繁荣,给零售市场带来了新的契机。这些龙头市场,对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和消费品流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快,消费热点频现
“十一五”时期,随着厦门市综合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2.93万元,比2005年增长78.7%,年均增长12.3%;农民人均纯收入10033元,比2005年增长61.0%,年均增长10.0%,城乡居民购买力不断增强。居民收入增加,促进消费结构的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快。
1、汽车消费成为主导型消费热点。在国家相继推出的燃油税改革、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购置税减征等一系列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推动下,以及汽车的降价、汽车消费贷款的增加,厦门车市在“十一五”期间出现井喷增长,汽车消费成为最大亮点。许多价格合理,款式新颖的轿车深受消费者青睐,常常出现有价无货、提前预订的现象。据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统计,2010年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类实现零售额突破100亿元,达到134.79亿元,比上年增长50.9%;比2006年增长1.84倍,年均增长25.5%。
2、家用电器等居住类商品继续热销。随着住房需求的增长和家电更新换代的加快,特别是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相继实施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促消费政策,拉动家电销售快速增长。2010年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2.34亿元,比上年增长32.7%。“十一五”时期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家用电器类零售额年均增长10.6%;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年均增幅分别为12.8%和12.3%。
3、金银珠宝类奢侈品倍受青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奢侈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加之金银珠宝类样式的翻新和丰富的内在含义使其倍受青睐,销售继续保持强劲增长。2010年全市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7.14亿元,比2006年增长1.36倍,年均增长23.9%。
4、文化消费彰显亮点。2010年全市文化办公用品类和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分别实现45.33亿元和2.73亿元,“十一五”时期文化办公用品类和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年均分别增长82.1%和19.4%,是所统计的22个商品类值中在“十一五”期间增长幅度最快的商品之一。
六、流通领域进入全面开放阶段,多种经济成分竞相发展
随着开放领域由零售业向采购中心、物流配送、分销体系等多方位演进,开放范围由少数类别逐步实现全面开放。外资流通企业的进入,不仅为流通业的改革提供了资本支撑,而且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商业业态,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极大地丰富了市场上的商品品种,满足了厦门市居民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外资贸易企业多是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大型家居建材专业店等新型业态,其中大型综合超市所占比例最高,反映出该业态已经成为外资零售企业进军中国市场的主导业态模式。至2010年,世界500强企业、全球三大零售巨头之一的TESCO、台湾第二大超市大润发,纷纷进驻厦门零售市场,这也意味着到目前为止,包括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在内的国际零售巨头“一个不落”全都来到了厦门,凸显了厦门消费市场强大的吸引能力。2010年,全市限额以上港澳台投资及外商批发零售企业实现销售总额311.81亿元, 比2006年增长2.48倍,年均增长36.6%,占全市限上贸易企业销售总额的7.5%,所占比重比2006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其中实现零售额86.23亿元,比2006年增长2.05倍,年均增长32.2%,占限上贸易企业零售总额的22.4%,所占比重比2006年提高了6.3个百分点。
在对内对外开放中,众多民营资本也广泛进入流通领域,为流通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至2010年,全市限上贸易业法人企业实现的385.19元零售额中,国有、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28.98亿元,占限上贸易业的7.5%(下同),比2006年下降了6.4个百分点;公有制经济比重大幅度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则高速发展,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改制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其零售额已达195.7亿元,市场占有率为50.8%;私营经济零售额65.23亿元,市场占有率16.9%;联营等其他经济零售额8.74亿元,市场占有率2.3%。
七、餐饮业、旅游业及会展经济发展较快,带动了消费品市场的繁荣活跃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消费品零售额继续保持稳步增长走势,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餐饮、旅游等服务性消费的快速增长。
1、“十一五”时期,厦门市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节奏不断加快,餐饮方式发生新变化,团体会餐、亲朋聚会,婚庆、社会商务活动等新型就餐方式与日俱增。住宿餐饮市场形成多业态共存的市场格局。正餐店、中、西式快餐店、特色店、便利店、主题餐厅、咖啡、酒吧、烧烤等。假日酒店、经济型饭店、生态旅游店、洗浴、桑拿等高、中、低多档次住宿市场基本形成。旅游接待能力不断增强,一些高档次、高水准的星级酒店逐步脱颖而出,直接拉动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一路走高,显示出快速增长的良好格局。统计显示:至2010年底,厦门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212个,比2006年的126家增加86家,其中住宿业109家,餐饮业103家,实现营业额57.24亿元,比2006年增长1.09倍,年均增长20.2%。全市星级饭店61家,其中五星级饭店11家,四星级饭店20家,三星级饭店21家;二星级饭店8家,一星级1家。星级饭店拥有客房间数12217间,床位数共19641个。
2、旅游市场持续升温。作为一个朝阳行业,旅游业有广阔的发展前途,连接着商品销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十一五”期间,厦门市大力推进旅游经济建设,旅游经济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内外市场均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旅游业发展已成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和新的消费热点。2010年,厦门市共接待境内外游客3026.09万人次,比2006年增长62.9%,年均增长13%,对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
与此同时,“十一五”时期,厦门市加大会展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对活跃消费品市场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种形式的会展活动不断举行,吸引了众多居民和外地客商,人气足,市气旺,现场零售增长迅猛。这些会展活动,不仅宣传了厦门,打造了厦门品牌,而且给旅游、餐饮、零售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有力地拉动了我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
八、展望“十二五”厦门市消费品市场发展态势,以及促进消费品市场持续发展的措施建议
展望“十二五”时期,随着厦门市消费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内生经济增长的活力将进一步增强,内需将会进一步扩大,居民收入支撑将更加坚实,消费政策支撑将更好更给力,消费体制、消费环境也会得到进一步改进。消费结构升级将促进消费需求的较快增长,岛外各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将带动消费需求的扩张。这些都将为厦门市的消费增长带来巨大潜力,消费品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消费热潮。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稳中有升,市场规模明显扩大,将构成“十二五”时期厦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的总基调。
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扩大消费、发展消费品市场要乘势而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形成内需驱动型增长;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以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释放居民的潜在消费能力。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首先要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提高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水平,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完善厦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治病之忧,提高下岗职工、低收入人群、农村困难人群的生活水平,让百姓都能够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住得起房。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加大对低收入者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即期消费能力。同时还要通过稳定物价、规范资本市场等途径保证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发挥财富对消费的拉动作用。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品市场。岛外四区拥有全市91%的土地面积,占全市52.2%的户籍人口。岛外市场不仅广阔,而且消费潜力巨大,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其受交通、环境及购买力的影响,造成商品市场一直落后于岛内市场。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品市场,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多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加农民财富,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切实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商业、餐饮业、现代服务业等服务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随着我市岛外各区城镇化率的稳步提高,快速公交及海底隧道的建成使用,与岛内交通联系更为便利紧密,便于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城乡延伸经营网络,必将带动岛外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内需增长提供新的空间,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促进消费总量扩张和结构升级。
(三)继续拓宽消费领域,努力培育和扩大新的消费增长点,适应消费升级转型。“十一五”时期,厦门市居民的消费行为逐渐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过渡。消费需求不足与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在不断拓宽以住宅、汽车、旅游、教育等作为市场开拓重点同时,在刺激消费需求上,要注重消费观念的转变,培养人们形成积极适度的消费观念,积极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变预期消费为即期消费。另一方面继续努力培育和保护新的消费增长点,引导企业分析和掌握消费趋势,生产和销售对路商品,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设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商品的供货销售。
(四)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在“十二五”时期,加快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提升消费信心,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分层次加快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使消费升级呈现一个分层次、有步骤的稳步推进过程,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附表: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和零售情况对比表 |
|
单位:万元 |
|
指标名称 |
2010年 |
2006年 |
|
销售额 |
零售额 |
销售额 |
零售额 |
|
合 计 |
38 508 738 |
4 139 215 |
14 947 290 |
1 745 339 |
|
食品、饮料、烟酒类 |
5 122 292 |
479 477 |
1 639 597 |
300 939 |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5 419 123 |
282 427 |
2 160 157 |
137 339 |
|
化妆品类 |
48 673 |
43 950 |
27 265 |
21 918 |
|
金银珠宝类 |
76 098 |
71 391 |
33 637 |
30 187 |
|
日用品类 |
842 444 |
154 873 |
422 609 |
49 318 |
|
五金、电料类 |
440 753 |
7 636 |
97 508 |
2 581 |
|
体育、娱乐用品类 |
87 799 |
27 020 |
84 501 |
18 122 |
|
书报杂志类 |
35 650 |
27 341 |
20 040 |
13 471 |
|
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 |
3 580 |
941 |
1 925 |
844 |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647 953 |
223 433 |
328 062 |
149 116 |
|
中西药品类 |
507 673 |
199 499 |
224 148 |
65 760 |
|
文化办公用品类 |
694 403 |
453 341 |
236 707 |
41 255 |
|
家具类 |
87 383 |
6 384 |
34 545 |
3 941 |
|
通讯器材类 |
639 161 |
60 226 |
439 823 |
55 506 |
|
煤碳及制品类 |
475 505 |
2 070 |
77 568 |
|
|
木材及制品类 |
1 172 082 |
0 |
235 685 |
1 575 |
|
石油及制品类 |
2 357 914 |
596 174 |
1 480 555 |
325 624 |
|
化工材料及制品类 |
4 071 829 |
0 |
1 875 185 |
4 059 |
|
金属材料类 |
7 602 427 |
0 |
1 900 915 |
2 370 |
|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
867 869 |
24 642 |
320 889 |
15 472 |
|
机电产品及设备类 |
2 042 259 |
35 876 |
839 027 |
6 450 |
|
汽车类 |
2 019 824 |
1 347 919 |
814 909 |
474 826 |